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7
分类: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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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7-440113-04-01-485034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名称 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私营投资,外商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267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6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0933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24874平方米,道路用地1882平方米。项目拟建5栋32F住宅楼,设有21班幼儿园(5040平方米)、托儿所1处(800平方米)、星光老年之家1处(100平方米)、文化室1处(200平方米)、物业管理1处(50平方米)、小区游园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35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处(300平方米)、公共厕所1处(1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1处(10平方米)、地块建设调蓄设施用地面积808平方米(规模808立方米)。
招标内容 负责番禺区里仁洞村城市更新项目自编R10地块复建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前期阶段、地下阶段、展示区及主体阶段、首批主体、首批竣备及首批交付、二批主体及二批竣备阶段、二批交付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计划2026年11月1日基础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029年8月30日项目竣工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注:施工期不等同于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以合同约定及实际实施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00.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3.4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10-29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18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18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11-18 09:30:00 开标地点 第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
招标人联系人 黎工 联系电话 020-836291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9楼923室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彭智杰、吴锐、钟铭 联系电话 020-8354807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362915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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