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蓄滞洪区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迁安置区)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8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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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湖蓄滞洪区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迁安置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政府专项债、上级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61019-01-01、02、03

2.2项目名称:东平湖蓄滞洪区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迁安置区)监理;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

2.4建设规模:东平湖蓄滞洪区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银山外迁安置区)监理,共划分为3个标段,监理范围分别为:

监理第一标段:总建筑面积342834.29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建设商业楼和设备用房;新建大门;本标段(对应施工第一至三标段)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以及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

监理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365236.73平方米,包含60㎡、80㎡、100㎡和120㎡户型住宅;建设商业楼和设备用房;建设小学、办公楼、幼儿园;本标段(对应施工第四至八标段)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以及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

监理第三标段:①高压线路迁改项目:本工程新建线路总长约5.8km,其中新建双回线路长约4.0km,新建单回线路1.8km,更换原35kV斑店线#1-#5导线为JL3-G1A-300/40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长度约0.7km,新建电缆路径长0.22km(站外)。新建杆塔33基,其中双回角钢塔11基,双回钢管杆11基,单回角钢塔9基,单回钢管杆2基;利用原110kV周银线#62上塔1处,利用原110kV银茂线#1塔上杆平台1处,站内新建电缆平台1处。拆除原110kV周银线53#-58#共6基双回角钢塔,线路长度1.44km;拆除原110kV银茂线6#-10#共5基单回钢管杆,线路长度0.77km;拆除原35kV斑店线6#-24#共19基单回杆,线路长度2.2km(含0.14km电缆)。②低压线路迁改项目:本工程新建10kV电缆拉管线路0.16km,采用ZC-YJV22-3*400型电缆;(路径长度)沿原有电缆沟敷设10kV电缆线路1.02km,采用ZC-YJV22-3*400型电缆;(路径长度)新立钢管塔1基;新建环网柜2座。

备注:本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和监理第二标段不兼投。如投标人同时参与监理第一标段和监理第二标段投标的,按监理第一标段进行评审,监理第二标段投标无效。

2.5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整体施工及其保修阶段,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项目整体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720.93983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43.057472万元,第二标段353.909716万元,第三标段23.972646万元。

备注:投标报价精确到分,按中标金额确定中标费率,以中标费率结算,结算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第一标段最高监理费率0.4%,取费基数暂按85764.368041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最高监理费率0.4%,取费基数暂按88477.429031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最高监理费率1.3%,取费基数暂按1844.049693万元人民币。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2026年4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2026年4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类似业绩。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

地  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9号

联系人:史主任

电  话:0538-2872659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人:陈兴其 王庆梅

电  话:0538-2828182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兴其 王庆梅

联系方式:0538-2828182

8.3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285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