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龙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6-10-15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yichangJSGCJLFW_ZHPG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我方仔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针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7.1.8定标要素(适用于评定分离)的(2)企业信誉相关评审指标,现提出如下疑问,请予以书面澄清:1、本项目将“诚信情况(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列为企业信誉的定标评审内容,请问该评审指标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具体是什么?是否包含信用中国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住建系统诚信分?2、本项目将“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列为监理企业信誉的评审内容,请问该评审指标具体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内容?

答复:1、本项目定标要素根据《关于印发夷陵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夷公管委发[2024]1号)进行设定,《企业信用报告》是定标可提交材料之一,对《企业信用报告》的出具机构及报告内容不作具体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等平台出具的信用报告。2、本次澄清修改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8条定标要素进行了修改,详见答疑招标文件。

二、本次澄清修改制作了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自行下载。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湖北经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