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燃黄阁门站-大鹏南沙分输站互联互通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广燃黄阁门站-大鹏南沙分输站互联互通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15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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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燃黄阁门站-大鹏南沙分输站互联互通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2-440115-04-02-725180
投资项目名称 广燃黄阁门站-大鹏南沙分输站互联互通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燃黄阁门站-大鹏南沙分输站互联互通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名称 广燃黄阁门站-大鹏南沙分输站互联互通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留东村留新路10-11号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设计输量为75×104Nm3/h,设计压力9.45MPa,年设计输量按14×108Nm3 /a考虑。在黄阁门站站内预留地新建一套过滤、计量、流量调节等工艺设施,自原黄阁门站进站管道上游端预留口处接气,出口管线与大鹏南沙分输站新建管道连接。排污、放空依托黄阁门站原系统。天然气在站内经过滤、计量及流量调节后实现与大鹏互联互通,具备双向供气能力。
招标内容 本工程设计输量为75×104Nm3/h,设计压力9.45MPa,年设计输量按14×108Nm3 /a考虑。在黄阁门站站内预留地新建一套过滤、计量、流量调节等工艺设施,自原黄阁门站进站管道上游端预留口处接气,出口管线与大鹏南沙分输站新建管道连接。排污、放空依托黄阁门站原系统。天然气在站内经过滤、计量及流量调节后实现与大鹏互联互通,具备双向供气能力。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施工总期为18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总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具体工期进度要求如下: (1)撬装基础,开工令发出90天内完成; (2)工艺改造,满足通气投产条件,开工令发出150天内完成; (3)其他施工内容,开工令发出180内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31.84479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GC1级: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原发证机关标注为“C”)。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进站设计压力≥4.0MPa的天然气场站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非水保土建类))。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进站设计压力≥4.0MPa的天然气场站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非水保土建类))。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为准。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10-16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05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05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11-05 09:30:00 开标地点 第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号首层
招标人联系人 庄工 联系电话 020-3825008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宿明科、方思全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3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020-3468885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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