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2026-10-14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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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答疑  
一、我单位于 2026 年 09 月 24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平顺县人民法院东  
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  
澄清答疑: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 第 1 条作以下澄清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  
清单必须通过造价软件导的.SXZB 格式,否则为无效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3 作以下澄清修改:  
以中标价为基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 18%  
计取,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三)投标须知正文:3.投标文件 3.1.1 第(7)条作以下澄清修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其中投标  
报价清单必须是通过造价软件导出的.SXZB 格式,否则为无效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街 168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8860381  
电子邮件:jsj03558922421@126.com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顺县彩凤街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55-8922328  
电子邮件:psxfylf@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 135 号后院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5-512355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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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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