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HBFX-202610GL-01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分类:其它
标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HBFX-202610GL-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10GL-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房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土城镇至城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房县土城镇穿山堰村,接在建的G209柳树垭至土城段,经两河口、四棵树、钱家坟、朱家咀、朱湾村、谢家湾村,止于白驹大桥南侧桥头,对接规划的G209城区段,路线全长约18.795km。项目全线拟新建桥梁1232.75米/8座,其中大桥1135.75米/7座、中桥97米/1座;隧道416m/1座;平面交叉5处。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G209房县土城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5
合同估算价:87195.5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需写明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6.3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6.4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6.5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房陵东路12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林荫大道1号6栋1-2-4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刘珊
项目负责人:
曹旭英(异议联系人)
电话:
0719-3569152
电话:
132276135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房县城关镇房陵东路12号
电话:
0719-3569159
传真:
0719-3569159
邮政编码:
442100
2026年10月13日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同时具备:

1、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

2、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大于1。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2、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中业绩要求。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或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2、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

1、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派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由牵头人提供。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

/

/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其他要求(如有)

 

/

注:1.如招标人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6,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则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2.如招标人将“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7,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则将“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