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6-10-12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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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675001

项目名称:钦州市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澄清内容: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3)-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5分)-评分标准

固定数报价方式

(1)以固定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章 2.2.2 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价(S)。

(2)评分时以固定数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投标人投标报价(Bn)和评标基准价(S)相减,Bn-S>0(为正数)的,每(+1%) 值扣 1.0 分;Bn-S<0(为负数)的,每(-1%) 值扣 0.5分,扣完为止,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计算公式:

Bn-S>0(为正数)时,投标人报价:

Bn 得分=15-1.5×偏差率×100

Bn-S<0(为负数)时,投标人报价:

Bn 得分=15+1×偏差率×100   

固定数报价方式

(1)以固定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章 2.2.2 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价(S)。

(2)评分时以固定数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投标人投标报价(Bn)和评标基准价(S)相减,Bn-S>0(为正数)的,每(+1%) 值扣 1.0 分;Bn-S<0(为负数)的,每(-1%) 值扣 0.5分,扣完为止,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余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澄清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钦州市富民路28号

联系方式:宁露娇  0777-28441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B座五楼

联系方式: 董焕哲   0777-2816988

 

 

招标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