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600496001001 |
| 标段名称: |
宣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新建宣威市热水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0-19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3 09:00 |
| 开标地点: |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设计:完成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成果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并提供相应图纸调整及现场服务工作。 施工: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工程档案移交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入户及主管碰口建议由业主牵头协调),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宣威市热水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资质要求: |
(1)施工企业资质: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2)设计企业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类)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及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证、身份证、学历证、无在建及待建项目承诺书、职称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建安工程费(或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公示截图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 |
| 其他: |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2)设计企业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3.3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受贿罪记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网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该要求。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建安工程费(或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公示截图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 3.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类)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及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证、身份证、学历证、无在建及待建项目承诺书、职称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8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注册证或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其他设计人员: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至少各1人,提供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 以上人员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或相关专业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 以上人员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10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11-03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