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220260928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6-10-11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7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731,256.8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WSZZDJ2026[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电力(厂区部分)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电力(厂区部分)相关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缆等设备材料单价过低,远低于市场价格。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根据现行行业计价依据、市场信息价结合项目需求编制,招标人已完成价格复核,最高限价按已发布的价格执行,不予调整。

提问2: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缆等设备材料单价过低,远低于市场价格。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根据现行行业计价依据、市场信息价结合项目需求编制,招标人已完成价格复核,最高限价按已发布的价格执行,不予调整。

提问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工程专业可以吗?

答:可以。本次通过补遗对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专业条款予以调整,具体详见本文件补遗部分内容。

二、补遗部分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其他要求”第(1)项项目技术负责人条款:“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10月12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