㵲水中游(新晃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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㵲水中游(新晃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名称) 㵲水中游(新晃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技术服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㵲水中游(新晃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技术服务已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及湘自资发[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招标人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㵲水中游(新晃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怀化市。 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为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一级子项目,属于“㵲水流域水土保持与水环境治理单元”,共包含2项二级子项目,㵲水流域(新晃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㵲水流域(平溪)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涉及新晃县晃州镇、禾滩镇、扶罗镇、林冲镇4个乡镇。项目区涵盖㵲水干流及其支流平溪,通过生态护岸、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水生植物修复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㵲水流域(平溪)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对平溪所涉及区域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包含以下内容建设生态护岸 2.7km、生态湿地 9 公顷、水生植物修复 1.96 公顷、生态缓冲带 5.8km、生态沟渠 2.6km、河道垃圾清理0.99 公顷。 㵲水流域(新晃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设生态缓冲带 1.2 千米、生态护岸 2.3 千米、垃圾清理 0.15 公顷、生态沟渠修复 0.11 千米。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3000万元。。 (设计指标)污染修复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 2.4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11-07,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12-07;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他要求: 。 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地形测量、工程勘察测绘(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工程设计审核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6〕54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工程设计编制完成后,通过对应国家、省、市、县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本项目招标金额约80.81万元。(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4.3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染修复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业绩牵引指标: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以设计的业绩牵引指标项作为业绩设置标准,勘察部分不设置入围和加分业绩要求。 4.4(1)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具备: 具有岩土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5项目负责人的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类似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合并招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的,需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其他要求: 。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6607458890 传 真:/ 电子邮件:15500285@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建筑设计院四楼 项目负责人:杨鹏 项目组其他成员:唐维蔚、周瑞 电 话:18174593070 传 真:0745-2268357 电子邮件:632023910@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怀化市·市辖区·怀化市发展改革委 地 址:怀化市 电 话:0745-272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