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9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608-440114-17-01-143016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工程监理

公示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9-28   08:30:00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情况如下:

评标结果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如下:

投标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8817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8588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345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515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015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

序号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元)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合格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

1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16618408817A

1961135.00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镇雄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190668588M

1964090.00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梁健锋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1440000231125345W

1950300.00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冯志豪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4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14401041904635157

1960150.00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泽彬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5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440104797350015A

1954240.00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吕荣海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经评审,定标委员会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 :1960150.00元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定标阶段(履约风险因素)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总得分

最终排序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60.20

29.94

90.14

2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7.20

29.96

87.16

4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3.60

29.98

93.58

1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8.20

29.98

88.18

3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56.00

29.97

85.97

5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花都广建智陵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四和路1号之四4栋101室201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8689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号代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6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6897092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1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0-13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3.投诉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对评标结果的投诉还应提供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如有)。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招标人:广州花都广建智陵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