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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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招标) 2026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6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市农业农村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7-330481-20-01-967701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607-330481-20-01-96770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84.51%;自有资金比例:15.49%,项目法人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26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丁桥镇,涉及海星村、金扬村、群海村3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泵站工程、田间道路、泵站提升、其它工程共5个分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7100000.00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灌溉与排水、泵站工程、田间道路、泵站提升、其它工程共5个分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相应概算投资约7100000.00元,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备注: 泵站在202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_____。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以_____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_____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 √3.4 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业绩完成日期以设区市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设区市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3.5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6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业绩完成日期以设区市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设区市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人员身份以合同或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3.7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8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应与投标人资质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3.9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s://ztb.zj.gov.cn/open-bid。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宁市农丰路389号 邮政编码: 314400 电 话:0573-87292231 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宁市农丰路389号 邮政编码:314400 电 话:0573-8729223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镇中路83号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0573-87662009 电 子 信 箱:/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和谐新村商务楼6楼 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573-87763365 电 子 信 箱:OBHNGS@126.com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