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CZ2026-1139)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2026-1139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餐饮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二路35号 | 15,948,7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餐饮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强(采购人代表)、李智滔、李静、吴东海、林少伟、邝玉兰、徐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ywtb.gzggzy.cn/tzgg/007001/007001002/20260509/0070010021066289.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食堂餐饮服务 | 8.4371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堂餐饮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86 | 35.00 | 4.80 | 14.31 | 97.97 | 1 | 1 |
| 广州中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29 | 35.00 | 4.55 | 15.00 | 93.84 | 2 | 2 |
| 广东青麦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57 | 35.00 | 4.80 | 14.26 | 93.63 | 3 | |
| 广东中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57 | 35.00 | 4.79 | 14.25 | 93.61 | 4 | |
| 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29 | 35.00 | 4.80 | 14.26 | 91.35 | 5 | |
| 广州华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00 | 26.00 | 4.80 | 14.84 | 84.64 | 6 | |
| 武汉稻盛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86 | 9.00 | 4.55 | 14.26 | 62.67 | 7 |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87150212(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1363213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87150280;87150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心怡,韩艳利
电 话:87150280;87150212; 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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