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NM2026-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尼木县NM2026-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尼公共自然资源挂〔2026〕1号
经尼木县人民政府批准,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NM2026-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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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 用途 |
使用年限 (年) |
规划条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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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2026-001 |
尼木县续迈乡尼续村 |
2000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用地) |
40 |
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25%。 |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地勘:出让人已向竞买人提供现有可公开的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竞买人应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勘察,若因地下管线迁移涉及公共设施安全或第三方权益的,竞买人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地下管线分布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三)宗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具体状况以评估报告及现场交付状况为准)。
二、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不低于保留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出让文件或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不允许联合竞买。竞得人竞得宗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条件无异议。
(二)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详见出让文件),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四、公告时间、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自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15日下午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二)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26日下午15时30分止;
(三)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
(四)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xizang.gov.cn)。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止(工作日,下同)到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止,申请人到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报名手续。
(三)资格预审时间:自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24下午15时30分止,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10月24下午15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视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六、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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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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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2026-001 |
2000 |
53.6 |
11 |
5 |
网上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的出让总地价款,竞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支付契税、印花税以及第三方服务费等有关税费。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尼木县支行
账 号: 25850001040002320
保证金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NM2026-001号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当日与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缴纳成交价款。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交付宗地时间:出让人在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现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
(五)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或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人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六)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竞买人如最终竞得本宗地,若竞得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不在本尼木县行政辖区内,自竞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竞买人自愿承诺在本县注册设立全资控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落户、属地纳税登记手续。由该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权负责本宗地项目开发建设、履约投资、开竣工、投产等全部义务;出让人可配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至该新设子公司名下。
(八)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宗地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土资源应交由属地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一、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许先生 18889045548
联系地址:拉萨市尼木县人民路1号
挂牌公司: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13908917527
联系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
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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