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拟拆除地块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砾)石

发布时间:2026-09-08
分类:工程项目
标签:
项目编号 GR2026ZJ1009501
项目名称 一批拟拆除地块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砾)石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浙江泽安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金华市
挂牌价格 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09-09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为100%(百分比),最低加价幅度为1%,沥青混凝土成交单价=40元/吨(基准价)*成交百分比,水泥稳定碎(砾)石成交单价=5元/吨(基准价)*成交百分比。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资产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按要求完成全部标的清运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本次转让标的所涉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过磅完成后转让方按照实际过磅重量据实开具相关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转让方应在标的处于可装卸、搬运状态前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交接。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自交接完成后由受让方负责。  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二日内进场作业(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为保证转让方工程顺利推进,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的施工安排并保证运力充足,确保转让方的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6.受让方应自行组织人员、工具等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重量明细记录等工作。 7.受让方在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在相关部门做好备案,严禁违法改装、严禁超载超限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等。 8.受让方对本次标的资产在搬运、运输、吊装、过磅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拒绝或拖延承担赔偿金给付责任的,转让方可以将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先予给付,如履约保证金不够支付赔偿金的,由受让方予以补足。 9.在搬运、运输、吊装、过磅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如受让方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受让方如在提取标的资产过程中,搬运或者破坏不属于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或者造成施工场地设施、设备损毁的,则按原价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