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1.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4.标的物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含需拆除的主建筑内所以物品,地下承台基础需清理干净,场地完成拆除平整后不留生坑,主建筑外水泥地不得破外,承台基础除外。 5.受买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受让方应在标的残值拆除开工前制定可靠的拆除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受让方对参加拆除工作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受让方的拆房机械、车辆等进出工地须保持轮胎清洁,做到无掉渣、无扬尘;受让方不得在拆房现场采用石料粉碎机等设备对混凝土进行粉碎加工;标的工地内部建筑垃圾及建材等散体受让方须遮盖防尘网,对破拆部分进行湿法作业拆除;标的项目工地周边存在生产企业或居民小区,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企业或居民小区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若因房屋拆除造成周边物业损失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对所有现存垃圾和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须及时分类清运处置;若有涉及危废、固废处置的垃圾,受让方需编制处置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合法处置;受让方不得在拆除过程中回填土方,拆除完成后保持现有土方量的场地平整,不留深坑;受让方竣工退场前须完成场地的封闭;如转让方有需求,受让方需配合张贴符合创城要求的公益广告等。上述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拍人报价时须考虑。 6.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7.履约保证金:2万元。缴纳时间:受让方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2万履约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退还方式及时间:受让方拆除完毕、清运建筑垃圾及场地平整后,提交竣工报告,经转让方验收场地合格后,受让方若无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受让方提出申请,在30个日历天后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