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6-08-30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城南:

         现更改为: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北。

 

 二、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现在更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