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一、交易标的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分套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资产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看房联系方式:0839-3267325 18228829937 张先生,看房时间:每周二、四下午3:00至5:00),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及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交易标的所在小区停车位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停车需求,请意向受让方审慎考虑,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标的交接。 四、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房屋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五、交易标的土地为划拨用地,挂牌价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变更的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内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房屋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