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中小学2025年度电梯建造工程南京市秦淮区中小学2025年度电梯建造工程澄清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6-06-11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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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8.8条款”修改为“异议受理: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系统受理或线下纸质原件受理。采用线上交易系统递交的,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投诉。采用线下递交的,须为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联系人:张吉如;电话:025-84450918;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小火瓦巷50号。招标代理:江苏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有静;电话:15851874831;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通联路9号联东U谷二期24号楼6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注:若与原招标文件存在相悖之处,均以本澄清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认真仔细审阅相关内容。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