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677号】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6-06-10
分类: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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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f0704388e02a55301f0b7e9598732c3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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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平顶山市文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677号】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605-410472-04-02-871948)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2、招标编号:ZCHYZB-2026-05-05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对天青里商业街区内24栋建筑进行技术提升改造,街区整体风貌改造与建筑更新,对现有建筑进行外立面整治与功能优化。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预算金额:约14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建202677号】-1

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6000000.00

6000000.00

6、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街区改造所需美陈装置等设备的采购;

7、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湖滨路与瑞光路交汇处北100米

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美陈装置、光影及舞台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试运行、验收和相应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产品保护,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9、第一标段供货及安装期:120日历天(含供货、安装及调试)

10、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限制开展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的状态;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6月11日0点00分至2026年7月1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33905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文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街道香山管委会花香县与大香山路辅路交叉口东大香山文博园游客中心一楼101室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1375977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20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7527515377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市文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街道香山管委会花香县与大香山路辅路交叉口东大香山文博园游客中心一楼101室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13759778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20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7527515377

1.1.3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49.5天青里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1.1.4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湖滨路与瑞光路交汇处北100米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到位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供货及安装期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质保期

二年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

1.11

分包

/

1.12

偏离

允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仅以电子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形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进一步补充,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报价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3.2.8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000000.00元;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

80000.00元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23时59分前;

三、递交形式: 转账或保函

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中原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宜

1、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2、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3、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7.5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同招标公告媒介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8

履约担保

履约、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资格审查项全部证件、证书均不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即可。

3、全电子注意事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6、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10.4  投标文件纸质版

10.4.1

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

/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6.1

/

10.知识产权

10.7.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8.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定义词语

10.9.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

10.10.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11释权

10.11.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根据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最新程序与本表及本文件其它处表述不一致的,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最新实际程序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12其他内容

10.12.1

实质性要求

一、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均由中标人自行购买(生产)、运输。但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为原装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且必须有合格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等。

二、货物运抵甲方验证签字处,未经甲方验证签字不得交货。其货物如不符合质量标准,招标人不予接收。由此而发生的二次运输费、倒运费、重新采购费、人员往来费等其它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运输过程中有关人员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三、交货地点及时间:以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具体交货内容以招标人订单为准,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四、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投标人须保证投报产品及专利等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中标后,所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取消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七、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在供货时需提供相关产品授权书等材料。

投标人应对上述实质性条款的所有内容逐条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承诺的,默认为完全响应。

10.12.1

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备注

招标代理费: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不再单独列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及安装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供货及安装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对此予以认可;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过程中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招标文件规定外,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允许细微偏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清单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实质性条款承诺

(五)技术部分资料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 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 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并参考市场收费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2.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代理费、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前发生的全部费用。

3.2.2投标单位应参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自主报价,所有依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的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3.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

3.2.4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5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不涉及此项。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开标时,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按照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逆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内容,开标结果同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供货及安装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报价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5分;

综合部分: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

分)

评标基准价=A×0.5 +B×0.5

其中: A 值:招标控制价

B 值: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1、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且在招标控制价 90%-100%(含 90%)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有效的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有效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1%,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有效评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基本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有效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低于5%以外的部分,每再低1%,在满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2 (2)

技术部分

(65分)

1、技术参数响应

(0-20分)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得20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实施方案

(0-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实施质量性能、质量保证、竣工验收方案、项目针对性专项保障措施等全套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可行性按梯度打分,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架构清晰、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合理;项目实施流程完整、进度计划科学、施工(实施)工序安排贴合本项目实际;质量保证制度完善、质保责任清晰;验收流程、验收标准、验收资料归档、问题整改闭环方案完整规范;整体方案针对性强、科学性高、完整性好、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投标人项目管理体系、实施流程、质量控制、质保措施、验收方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方案基本贴合本项目建设内容,重难点应对措施基本齐全,整体方案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较强,得8分;

(3)、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整体内容基本齐全,涵盖项目管理、实施步骤、质量保障、验收流程等核心内容;整体为通用标准化方案,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4)、投标人实施方案内容简略、部分核心实施环节缺失,项目管理、质量管控、验收流程、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描述笼统,无有效落地举措,方案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较差,得4分;

(5)、实施方案内容粗糙、逻辑混乱,无实质性实施内容、无有效管控及保障措施,得2分;

(6)缺此项得0分。

3、供货方案

(0-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

(1)、内容详实,方案合理,考虑周全,切实可行,项目实施及相关组织交付人员配备充足、专业,完全能够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且有完善的保障机制支撑,得8分;

(2)、内容比较全面,方案比较合理,考虑比较周全,可行性较好,配备有相关项目实施及相关组织交付人员,人员专业度尚可,比较能够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得6分;

(3)、内容基本全面,方案基本合理,考虑基本周全,可行性一般,配备有相关项目实施及相关组织交付人员,人员配置基本达标,基本能够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得4分;

(4)、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性差,配备有相关项目实施及相关组织交付人员,但人员专业度不足或配置不足,不能够基本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得2分;

(5)、缺此项得0分。

4、进度保障措施(0-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进度保证措施全面详实,合理、可行性强,有明确的进度节点管控、责任分工及纠偏机制,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得8分;

(2)、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完整,基本合理可行,有明确的进度节点,责任分工清晰,能够较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得6分;

(3)、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中等,有基本的进度节点规划,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得4分;

(4)、进度保证措施描述粗略,考虑不全面,可行性差,仅有简单的进度说明,勉强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得2分;

(5)、缺此项得0分。

5、质量保证措施(0-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措施合理、详尽、切实,可行性强,有完善的质量检验、管控、追溯及整改机制,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

(2)、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较为合理、较为详尽,基本可行,有明确的质量检验及管控流程,能够较好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

(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内容基本详尽,可行性一般,有基本的质量管控手段,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4分;

(4)、质量保证措施描述粗略,合理性、可行性差,仅有简单的质量承诺,虽能勉强基本项目需要,但无实际管控措施,得2分;

(5)、缺此项得0分。

6、应急处理方案(0-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

(1)、应急处理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强,涵盖设备故障、供货延误等所有可能的突发情况,明确响应时限、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切实可行,有应急演练计划及保障措施,得6分;

(2)、应急处理方案基本合理、考虑基本周全,具备较强可操作性,涵盖主要突发情况,明确响应时限、处置流程及责任分工,得4分;

(3)、应急处理方案基本合理、考虑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一般,涵盖部分主要突发情况,有基本的响应时限及处置流程,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得2分;

(4)、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性差、考虑不周全,可操作性弱,内容空洞,仅简单提及突发情况,无明确的响应及处置措施,得1分;

(5)、缺此项得0分。

7、培训方案(0-5分)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全面、可控性强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计划与课程安排、培训方式等内容)。根据所提供内容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合理得当,内容全面详实,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专业、培训计划科学,可操作性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高,得5分;

(2)、培训方案合理,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合理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较好,得3分;

(3)、培训方案一般,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一般,得2分;

(4)、培训方案简单,内容不够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较低,得1分;

(5)、缺此项得0分。

2.2

(3)

综合部分(5分)

售后服务承诺

(0-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1)、到货时间承诺;对有缺损的货物给予退换的承诺;产品施工(安装)工艺审核及全程现场指导等服务承诺详尽、合理、逻辑较清晰、可行性程度高的得5分;

(2)、到货时间承诺;对有缺损的货物给予退换的承诺;产品施工(安装)工艺审核及全程现场指导等服务承诺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清晰、可行性程度一般的得3分;

(3)、到货时间承诺;对有缺损的货物给予退换的承诺;产品施工(安装)工艺审核及全程现场指导等服务承诺不合理、逻辑混乱、可行性程度差的得1分;

(4)、缺项得0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资料。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相关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进行评审。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打分结果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1、词语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指购买设备的招标单位。

1.2“乙方”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1.3“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内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4“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1.5“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设备。

1.6“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提供技术协助、培训等。

1.7“现场”指甲方使用货物的地点。

1.8“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设备的技术规格及数量:

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必须与中标的设备、技术规格相一致。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中标设备的品牌、型号、技术规格、数量、保修期及价格: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保修期

单价(元)

合计总价(元)

 

 

 

 

 

 

 

合计总价

 

人民币大写

 

4、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培训及验收:

5.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等相关工作。

5.2乙方提供设备时,应同时提供设备的品牌、名称、数量以及供货验收单和正式的税务发票。设备运抵现场后,甲方将根据情况对设备的品牌、名称、数量等资料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调换或退货,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6、质量保证:

6.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品正质优、且全新未拆封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生产厂商的出厂标准,符合乙方中标设备的技术要求。

6.2乙方应对提供的设备原装性、完整性、出厂原始包装完整性负全责,并遵守《设备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7、付款方式:

8、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基本要求:至少达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

8.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除甲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8.3乙方必须在设备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8.4乙方需负责所投设备必须为正规行货设备,如发现提供水货、假货等非正规渠道的设备,如核实后其情况属实,报政府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8.5乙方还应履行在投标过程中所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

9、追加设备处理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90天内,甲方有权对合同中所列的设备及服务予以增加(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但不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作任何改变。

10、延期交货:

10.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0.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⑴没收履约保证金;⑵支付违约损失赔偿。

11、违约责任:

11.1货物超过规定期限交付时,每延期一日,乙方须支付未交付货物部分货款的5‰作为赔偿,赔偿费用从质量保证金扣除,延期赔偿额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5%。如超过15日还未能全部供货完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按约提供的设备,应向乙方支付该设备总金额3%的违约金。

11.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超过一天按未交付货款部分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5%。

11.4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安装调试完毕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5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退货、延期支付资金且无须罚款者可不受上述11.1、11.2、11.3款约束。

11.6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2、索赔:

12.1乙方提供设备时,如发现设备的品牌、名称、数量等资料与合同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设备的,甲方有权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2.3凡属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⑴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⑵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⑶用符合标准的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乙方应延长售后服务期限及其它承诺。

12.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己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3、合同的履约监督:

甲乙双方应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对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

14、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民法典》规定提交诉讼,诉讼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

15、不可抗力的处理: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

15.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合同修改:

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签署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或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修改或补充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鉴证及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五章 设备清单及要求

另册提供,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标段)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我方投标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作为投标总报价。

2、供货及安装期:         ,质量达到              ,质保期         ;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8、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质量

 

供货及安装期

 

质保期

 

 

投标有效期

 

备注

 

注: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原价、防护费用、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装车卸车费用、税金、管理费、利润、检测费(含每批货物进场检测费用)、加工费、与招标人之间所产生的资源利用和措施配合费等因货物采购及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总报价内,不予调整。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投标主要货物技术参数及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细列明技术参数)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

偏差描述(详细描述技术是否具有正、负偏差)

备注

 

 

 

 

 

 

 

 

 

 

 

 

 

 

 

 

 

 

说明:

1.表中需严格按技术参数的顺序及内容逐项填写,不得私自修改技术参数。

2.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一栏,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逐项如实填写。

3.表中“偏离说明”一栏中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技术参数”进行对比后填写偏离说明(如:无偏离请填写“符合”的字样;正偏离请填写“正偏离” 字样并对正偏离进行具体说明;负偏离请填写“负偏离”字样并对负偏离进行具体说明)。

4. 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将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技术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七、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附件1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