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483001001 |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盘龙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1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01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6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2.7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昆明市盘龙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部分:工程测量(测绘)、初步勘察、地下管线物探、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等, 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相关的成果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工程设计部分:负责项目区域规划方案编制及相关报批报审直至审批通过;开展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设计规范提交方案及初步设计全套成果资料;配合业主完成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评审、资料归集等工作并取得对应批复文件。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盘龙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招标文件中未标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的承诺或说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
| 资质要求: |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或岩土工程 / 地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协议。 ②设计负责人(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协议。 注: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总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对业绩无要求 |
| 其他: |
3.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资质证书: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2)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3)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4主要管理人员: ①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或岩土工程 / 地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协议。 ②设计负责人(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协议。 注: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总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企业信誉: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招标文件中未标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的承诺或说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注:联合体投标人应由牵头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签字盖章,其余内容应由牵头人统一进行签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