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172001001 |
| 标段名称: |
禄丰市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1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01 08:30 |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52.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协助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设计成果通过专家审查,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验收;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市下辖广通镇的蒙七、八屯、新民、旧庄、平地村委会;中村乡的棠海、叽拉、中村、阿勒村委会;勤丰镇的高楼、高寨、马关营、可里村委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人员),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方的在职人员)。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3年0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农业类或水利类工程设计项目(含完工或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工程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3年0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农业类或水利类工程施工项目(含完工或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7-01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