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分类: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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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图审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道路工程设计评审意见的报告》(前区财图审〔202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类别)(一期)道路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前锋区新桥街道侯桥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道路黑化、拓宽产业公路及新建产业公路等内容。

2.2 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相关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3.1 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     范围内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    /    。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51160120260313GC0103002。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见 本公告附表一。

2.3.3 计划工期

(一期)道路工程标段:工期 6 个月,☑试运行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一期)道路工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 允许中2个及以上标段的,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26年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召开地点:  /  。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以及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以及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以及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开标结束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888号北城中央大街六楼

电    话:0826-2889079

传    真:    /     

邮政编码:638019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887号

电    话:0826-6922220

传    真:    /     

邮政编码:63801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709室

邮政编码:638019

联 系 人:禹老师

电    话:0826-2821702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邮政编码:638019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136 9618 5738

☑传    真:   /   

2026年6月9日


附表一

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一期)道路工程

道路黑化、拓宽产业公路及新建产业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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