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土城子镇十里铺村冷棚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6年土城子镇十里铺村冷棚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土城子镇十里铺村冷棚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中共克什克腾旗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土城子镇十里铺村冷棚建设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十里铺村
2.3招标规模: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双层拱形冷棚40栋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协议期内中标企业只有经营使用权)。
2.4项目计划投资:597.2742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4252026060501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6年土城子镇十里铺村冷棚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运营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597.2742 | 工期(日历天) | 9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资质,则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本项目后续运营能力的运营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满足(1)、(2)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3.3其他要求: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双层拱形冷棚40栋及相关配套设施。 1.2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协议期内中标企业只有经营使用权)。 1.3工期要求:90日历日,运营期10 年。 1.4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运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现行的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运营要求。 1.5建设运营方式及相关费用支付 运营范围及要求: (1)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自主运营、管理,运营期10年,收益金为项目投资金额的3.85%;配套市政工程如道路、绿化及管网,作为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中标人在运营期内无偿维护、清扫、修复等。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2)项目建成后由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方负责项目自主运营,终止本项目运营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资产,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3)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设施、车间等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农畜产品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正式投入使用后,中标方在运营期内,必须满足招标人对于本项目的种植要求,并满足项目整体运营规划,中标方负责投入项目涉及生产的所有机械设施设备购置。 (5)运营期结束后须将项目所属土地、建筑物、棚膜、棉被及相关配套设施按照初始状态(不影响正常使用)交回。 (6)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0 00:00 至 2026-06-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农牧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
联 系 人:尚大勇
联系电话:15049670434
招标代理:克什克腾旗信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联 系 人:于海琪
联系电话:15540662206
行业监管: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地 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联 系 人: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联系电话:0476-522696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6-09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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