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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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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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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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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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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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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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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人民路、中山街、铁道巷及其周边区域内的老旧街区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人民路小学、人民公园等前区市民活动空间提升改造,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18174.11平方米,新建便民过街天桥1座、沿街标识标牌12处、公交车站2座,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充电桩70个,片区道路提升改造,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本次招标主要实施区域为人民路、中山街部分老旧街区改造及提升。包含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改造)、新建便民过街天桥1座,市民活动空间提升改造、片区道路改造,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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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人民路、中山街、铁道巷及其周边区域内的老旧街区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人民路小学、人民公园等前区市民活动空间提升改造,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18174.11平方米,新建便民过街天桥1座、沿街标识标牌12处、公交车站2座,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充电桩70个,片区道路提升改造,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本标段建设内容为人民路80号,中山街126号,人民路103号,抗建路24号,县府街5号等周边区域以及水东门滨江路沿线的改造提升。包含约15000平方米的建筑外墙排危改造、空间功能优化,周边环境提升改造,交通梳理,振兴业态,地标节点打造等,同步改造涉及给排水,燃气管网,强、弱电设施,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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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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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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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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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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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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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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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市政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招标公告3.1.2业绩.(7)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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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市政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招标公告3.1.2业绩.(7)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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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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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项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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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对人民路、中山街、铁道巷及其周边区域内的老旧街区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人民路小学、人民公园等前区市民活动空间提升改造,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18174.11平方米,新建便民过街天桥1座、沿街标识标牌12处、公交车站2座,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充电桩70个,片区道路提升改造,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
本次招标主要实施区域为人民路、中山街部分老旧街区改造及提升。包含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改造)、新建便民过街天桥1座,市民活动空间提升改造、片区道路改造,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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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对人民路、中山街、铁道巷及其周边区域内的老旧街区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人民路小学、人民公园等前区市民活动空间提升改造,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18174.11平方米,新建便民过街天桥1座、沿街标识标牌12处、公交车站2座,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充电桩70个,片区道路提升改造,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本标段建设内容为人民路80号,中山街126号,人民路103号,抗建路24号,县府街5号等周边区域以及水东门滨江路沿线的改造提升。包含约15000平方米的建筑外墙排危改造、空间功能优化,周边环境提升改造,交通梳理,振兴业态,地标节点打造等,同步改造涉及给排水,燃气管网,强、弱电设施,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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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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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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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市政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招标公告3.1.2业绩.(7)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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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市政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招标公告3.1.2业绩.(7)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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