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424号】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分类: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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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7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6424号-1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 4 号(光明路水厂院内) 2,292,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4.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0日历天 李国钧 豫241101018378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强、栗震、王晓恒(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24,9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成交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成交。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88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产业集聚区院内2号楼5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5-339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桃花源小区南门往西80米路南
联系人:杜世豪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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