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繁昌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9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项目名称

2026年繁昌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WH120GL26SG0253

标段名称

2026年繁昌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WH120GL26SG0253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9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邹超颖 0553-791480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学文、唐晨、刘亮 15212270030、18305530407、133555314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黄山市�鲂私煌�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报价(元)

9603852.41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方辉烈;项目总工:蒋锐

证书编号:项目经理:皖 1362006200802298;项目总工:9342021000601030945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工期

18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G237线(K990+500-K997+100)、S214线(K0+000-K4+174、K7+632-K7+991)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2. 郎溪县G235新海线K479+650-K486+67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黄山市S226线K0+000-K11+6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总工业绩

郎溪县G235新海线 K479+650-K486+670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报价(元)

9725232.03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崔北康;项目总工:蔡兴伟

证书编号:项目经理:皖 1342022202301270;项目总工:9342024000601050067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总工: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师

工期

18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合肥市2024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二批);2、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二批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3 年度北环高速路面专项养护工程

总工业绩

2023 年度北环高速路面专项养护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报价(元)

11768154.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刘川;项目总工:杜成山

证书编号:项目经理:皖 1342022202303588,项目总工:(2012)387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

工期

18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铜陵市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02标;2、铜陵市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01标;

项目负责人业绩

铜陵市 2022 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02 标;

总工业绩

铜陵市 2022 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01 标;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