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600165001001 |
| 标段名称: |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龙街危房派出所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16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02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景东)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0.3006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龙街危房派出所建设项目基本业务用房、辅助用房以及配套室外工程,窗口用房(群众接待室、户籍室、值班室和装备枪弹室):77平方米;办案用房(执法办案区、调解室):86平方米;业务保障用房(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188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备勤室和卫生间):172平方米;设备用房:51平方米;附属用房:282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具体位置:普洱市景东县龙街乡;周边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需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近三年企业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