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分类: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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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6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交发[2025]3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长经开城执发[20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补贴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90%和10% ,招标人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路线起点与S314丹交线平交,终点与交前线相交,起止桩号(K0+000-K0+946.591)。

2.1.2规模:县道X222瓦交线泉眼村至交流岛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长兴岛经济区境内,路线起点位于泉眼村,设计桩号K0+000(对应养护桩号K0+000),终点与交前线平交,设计桩号K0+946.591(对应养护桩号K1+000),路线实际长度0.947公里。

2.1.4总投资额:499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公路等级为一级和二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基路面、防护排水、交安设施、平面交叉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6年9月30日)。

2.5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0.9公里或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修复养护)的施工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0.9公里或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修复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0.9公里或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修复养护)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在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 标段为同一类型专业工程和同等资格条件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本次招标的/标段的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1个标段,各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号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分配,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06月09日 17时 00分至 2026年 06月15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5如遇投标工程量清单或平台操作等问题可与新点软件王工联系:1301946600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  不组织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06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s://ggzyjy.dl.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长兴路600号

邮    编:  116317               

联 系 人:  王家伟               

电    话:  0411-85284559         

 

招 标 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邮    编: 116317                

联 系 人:  高荣娇               

电    话:  0411-85284691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B-1005

邮    编: 116317                 

联 系 人: 孙颖                   

电    话: 13591124221           

电子邮件:changmao88A@16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孙颖     电   话:13591124221

 

                                                 

                       2026年 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