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沙河站镇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分类:其它
标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沙河站镇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项目(EPC)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汶清农业种植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60609-01-01;

2.2项目名称:东平县沙河站镇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项目(EPC)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平县沙河站镇,涉及柏村集村、李纸坊村、贾海村、吴桃园村等17个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沙河站镇现有设施农业大棚进行改造升级,项目总占地面积1985.57亩,改造大棚总面积为95.00万㎡(656个),建设内容包含日光温室改造升级工程、小拱棚改造升级工程、塑料大棚改造升级工程及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4部分。

2.5工期要求:63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和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21.88万元,按工程费用的1.7%计取;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住建部门颁发)或监理综合资质(住建部门颁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汶清农业种植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沙河站镇洪福寺村108号

联系人:贾主任

电  话:0538-2711001

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

电  话:0538-2828180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    

联系方式:0538-2828180

8.3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

监督电话:0538-282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