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6-06-09
分类:工程项目
标签:

一、项目编号:[350211]XHT[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城监大队办公综合楼三楼 1,199,000.00元 90.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集美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一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199,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鹭虹
评审专家: 冯彪 、 沈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1)收费标准以成交(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0.8%。(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到以下账户: 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账号:129230100100300387。为方便代理服务费的核对,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信息,如:______ (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6)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综合评估的情况可向成交供应商延续采购,续签采购合同一年。基于上述续签安排,代理服务费以两年总成交(中标)总金额为计算基数。若后续因非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续签合同的,成交(中标)供应商可申请退回未续签部分所对应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2.35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92-62562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后坑前社318-3号505室

联系方式:13559185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强妹

电话:13559185482

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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