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安高铁东站综合开发核心区湾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商业安置施工项目幕墙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113506N3mAeKJzU |
| 标段名称 |
西安高铁东站综合开发核心区湾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商业安置施工项目幕墙工程 |
| 标段编号 |
E6101113506N3mAeKJzU001 |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姜旭耀 |
联系电话 |
13519186325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7 |
|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西安建苑建筑饰业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1.60分;中标候选人(江西洪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7.11分;中标候选人(陕西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7.10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西安建苑建筑饰业工程有限公司 |
65800764.68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规定“合格”标准。 |
180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洪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
65275004.58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规定“合格”标准。 |
180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5308300.16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规定“合格”标准。 |
18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西安建苑建筑饰业工程有限公司 |
周红波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陕161200920090452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洪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
唐玉屏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赣1362006200700332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肖荣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陕1612019202103747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