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1521-04-01-283696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城北部片区
资金来源 债劵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海丰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城北部片区2、按项目规模:本次改造提升工程,起于在建看守所,向南前行 1.8km 后下穿现状G1523甬莞高速,终于现状创兴路,路线全长3.50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为 2×3m(行车道)+2×0.5m(土路肩)=7.0m。为保障道路使用功能,满足沿线居民生活、企业生产需要,对道路路面进行改造,同时建设必要的通信、监控、电力设施。(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本次改造提升工程,起于在建看守所,向南前行 1.8km 后下穿现状G1523甬莞高速,终于现状创兴路,路线全长3.50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为 2×3m(行车道)+2×0.5m(土路肩)=7.0m。为保障道路使用功能,满足沿线居民生活、企业生产需要,对道路路面进行改造,同时建设必要的通信、监控、电力设施。2、招标范围及要求: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2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施工招标最高上限价为13313744.21元(安全生产措施费:306226.5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注: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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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 06月 09日 17时 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时间 2026年 06月 30日 10时 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06月 30日 10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 2026年 06月 30日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2  楼开标 1  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广汕穿城路城东地段
招标人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 1570660983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自主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武玲 联系电话 1371959994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66221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提供 5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