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其他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重建(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6-08
分类: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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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汉源县其他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重建(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补遗公告(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招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遗、澄清及修改:

1.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原文:“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定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类似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指不低于18.5km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设计业绩,该业绩可为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联合体中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分工为准)。”

现修改为:“1.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批复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类似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指不低于18.5km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设计业绩,该业绩可为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联合体中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分工为准)。”

2.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修改

原文:“(1)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现修改为:“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3.其他资格条件不变。

4.本补遗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补遗公告的澄清及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补遗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汉源县公路养护段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8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