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梅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6-06-08
分类:工程项目
标签:

高明区杨梅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施工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8-2026-0001-001-2026-01

项目名称:高明区杨梅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6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DF版)第 二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 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现就《招标文件》(PDF版)第 九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18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   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

镇政府功能楼二楼                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57-88808891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2026年6月8日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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