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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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项目编号:czfygc202606-00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三)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分细则-6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要求,请业主提供: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本项目地形图。为感。

回复:以上资料为属全镇统筹内部管控资料,不予对外提供。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问题2:对于招标文件中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我单位提供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缴纳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问题3:第四章评分办法,技术标评审2.4节中要求“各横向暗标节点(序号1-6 合计6 个横向评审节点)总页数(含附图、附表)均不多于50页是整个技术标方案文件页数不超过50页,还是技术标评分得分点中每一个得分点的文件页数不超过50页

回复:横向暗标9个节点,每个节点总页数(含附图、附表)均不多于50页;

二、澄清内容:

第四章评分办法,技术标评审2.4节中要求“各横向暗标节点(序号1-6 合计6个横向评审节点)总页数(含附图、附表)均不多于50页,现修改为“横向暗标9个节点,每个节点总页数(含附图、附表)均不多于50页”。

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方式:0550-64664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

联系人:熊尚玲

联系方式:17755059185

日期: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