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镇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6-06-08
分类:工程项目
标签:

一、项目编号:[350121]BJ[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2026年镇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采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923,000.00元 96.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采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服务 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天在6:00至6:40之间配送至指定地点;若为应急补货要求2小时内配送至指定地点。 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明星
评审专家: 林志玉 、 郭永忠 、 黄子玲 、 赖丽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1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1.5%,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计算后按80%计取。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标举(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账号:350010024060525116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镇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服务项目:1.10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六谷丰登商贸有限公司、福建臻奇农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瑞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标注折扣系数,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四)投标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标注折扣系数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及符合审查要求概况: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上述四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3、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4#楼6层16办公-1;中标折扣系数为0.71。

4、采购机构邮箱:fjbejoy@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

联系方式:0591-2288312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标举(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07

联系方式:0591-8367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雨鑫

电话:0591-83679555

标举(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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