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龙河项目区双香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下路街道柏树社区、双香村、白鹤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措施面积35.64km²,包含封禁治理3270.25hm²,坡改梯34.17hm²,坡面径流调控10.86hm²;保土耕作248.91hm²。具体建设内容:封禁治理标志牌10座;石坎坡改梯34.17hm²;维修山坪塘1座,新建容积为50m³蓄水池3个,φ50PE输水管1.31km,截排水沟4.26km,沉沙池18个;机耕道整治0.35km,新修作业便道6.12km,涵洞31处,堡坎0.05km;人居环境整治1处,配套水土保持宣传牌12个,小流域工程碑1座;护岸工程1.55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562.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80.42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南滨路109号 | 地 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朱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胡老师 |
| 电 话: | 023-73327955 | 电 话: | 1365764531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73377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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