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底谭氏民居修缮
招标项目湾底谭氏民居修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6】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针对湾底谭氏民居内所有建筑进行修缮,完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2262.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4.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木构架、墙面、地面、门窗、屋面及叠瓦脊修复;改建拆除房间;恢复改建部分建筑;木结构“三防”处理:石质构件归正及加固处理;墨线壁画、彩画表面清理修复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120.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55.3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þ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河街16号 | 地 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何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 |
| 电 话: | 13512300095 | 电 话: | 023-6036887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73377033 | ||
免费文件上传
百度网盘资源
必应壁纸
设备数据采集
搞笑表情
微信头像
CWMS冷库管理系统
美女图片
APP小游戏
PPT模板
软件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