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中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370201202640023”。 2、招标公告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5条修改为:截止开标前20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中同类工程界定修改为: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修改为: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增加: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7日。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细则第3.2.1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评审打分,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的, 合格投标人在 7家(含 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后续评审。合格人超过 7家时,评标委员会可按资格审查打分项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后续评审。 7、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履约担保中“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要求。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8、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的建筑面积修改为3045.22平方米。 9、评标办法已做更新,请下载最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