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6-06-05
分类:政府招标
标签: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738,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2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9020902100384001的《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下:“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注:当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