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项目资产在《中宽带资产标的清单》和《中宽带账外资材备件标的清单》范围内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地平面以上主要包括内容为标的清单内的设备、建构筑物,地平以下独立空间内的液压站、水泵站相关设备,其余地平以下资产、产线区域内现场标记保留的账面资产及账面资材备件均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根据《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禁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列入《昆钢公司禁入单位名单》的意向受让方将被取消意向受让资格。 4.此次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分标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评估报告及《中宽带资产标的清单》和《中宽带账外资材备件标的清单》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减少而减少转让价款。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内的固、危废(如:废机油、废电瓶、废石棉等危废),由受让方聘请具有固、危废处置资质的服务单位依法合规处置。 5.本项目相关资产拆除工作由转让方组织实施,厂区绿化不在拆除范围。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拆除施工标准及要求》(详件附件下载)。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该项目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仔细阅读附件中《玉钢公司资产处置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综合治理协议》(详见附件下载)内容,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在报名时提交,视为接受转让资产实际现状,不再另行对转让资产进行验收。 9.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占比约85.8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5%,占比4.08%;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占比约10.05%。 10.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11.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