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3994588元,其中设计费限价505080元,建安工程费限价43234759元(含暂列金额1500000元,暂估价3300000元),设备购置费8292221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1962528元。 2、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控制价内存在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的工程做法(含初步设计无法计价情形),投标人须考虑该部分费用,主要内容如下(具体见参考控制价明细): 3.1钢筋用量按《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要求进行调整。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 (2)技术性内容 新增“未按要求编制重大事故隐患研判的。”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技术评审因素表》中施工方案评审因素 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更改为“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含重大事故隐患分析研判及对策)”。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技术评审因素表》中施工方案评审因素 工程施工管理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更改为“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项目含土方外运的,须编制渣土处置方案;原有基础等须单独凿除外运(如有),建筑垃圾须单独编制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