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一批计划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4
分类: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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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一批计划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6月3日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计划工期:1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8日,计划交工时间:2026年9月30日)。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7.45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10918245元

项目经理:李维伟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2212022202303307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23G02268

项目经理业绩:2024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三批计划项目施工(十标段)

项目总工:赵莉

项目总工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077303435

项目总工业绩:2024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三批计划项目施工(十标段)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①2024年锦州市朝锦线白善屯至麻地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②国道G305庄西线桂云花至盖州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③锦州市庄西线陈林堡至西沟段修复养护工程、朝锦线康家至教委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昌鑫建设有限公司

得分:96.45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10972312.02元

项目经理:刘晓婧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221111451179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18G01389

项目经理业绩:普兰店区2024年乡村级公路专业化养护工程施工

项目总工:王延春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00247473

项目总工业绩:普兰店区2024年乡村级公路专业化养护工程施工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①2024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一批计划项目施工(二标段)

②2024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二批计划项目施工(七标段)

③2023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一批工程施工(五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6.23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10984449.54元

项目经理:邹吉贺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221151672439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17G00320

项目经理业绩:金普新区2024年村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项目总工:郭世龙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桥隧专业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83073267

项目总工业绩:金普新区2024年村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①县道X230石北线北房身至北乐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②县道X273华北线后梨树沟至北乐段路面改造工程

③省道S212盖亮线亮甲店至永锋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保函内容无法清晰可辩。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联系人:曲毅

电话:0411-89706119

 

招标人:庄河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管委会光复委62号

邮编:116400

联系人:徐盛浩

电话:0411-89810346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邮编:116400

联系人:王悦瀚

电话:0411-89716299

传真:/

电子邮件:fusen6299@126.com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