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绵竹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拌混凝土》材料采购绵竹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09其他”中第2点:“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为范本文件,无法修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此条要求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下浮70%计取。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为:“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为范本文件,无法修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此条要求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下浮75%计取。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